10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起,已立案处罚26起。其中有多起涉及木制品加工企业,名单如下:
临沂市兰山区庞大板材有限公司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杜净净;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已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但密闭不严;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市兰山区利浩板材厂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王元举;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丰德木业有限公司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张自德;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市坤宇胶合板厂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刘开君;
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泽睿木业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代君;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万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一成;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但未规范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平邑县彬达木制品加工厂
属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窦文科;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平邑县永森木制品加工厂
属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贾翔飞;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但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费县高全木制品厂
属地:费县;
投资人:高余;
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费县恒川板材厂
属地:费县;
投资人:许永学;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