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珠海市香洲招富木制品厂因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经查,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营业执照、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年5月30日,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罚款人民币元。
根据企查查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珠海市香洲招富木制品厂成立于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珠海市香洲造贝鹅槽山北面(沙角环边)物业2号厂房,法定代表人为招康全。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下经营范围信息由商事主体提供,该商事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