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的长短,是否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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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本案情
年2月20日,杨某至平邑县某木制品厂从事生产线维修工作,入职第四天,就在工作中受伤未再复工。该木制品厂与杨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杨某因无法申报工伤,于年7月26日向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以杨某举证不足为由未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杨某不服该仲裁裁决,起诉至平邑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过程中,该木制品厂主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通过公户向杨某发放过工资,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根据杨某在诉讼中提交的工资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