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家具的出口商检,是指木质家具在出口国进行商品检验时,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我国进出口法、法规的规定和合同中有关技术性贸易条款的要求所进行的检验、鉴定。木质家具的商检包括:品质鉴定(含数量)、重量鉴定、包装性能试验等项内容。
一.木制家具的品质鉴定品质鉴定的目的是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进口国的要求,是否属于法定检验的范围内。
1.感官检查包括对产品的尺寸精度及外观质量的检查;木材或人造板表面缺陷的检查等。
2.物理力学性能测试主要是指对产品的稳定性、耐久性和安全性的测试项目有抗压强度试验、静曲强度试验和弹性模量实验等项指标。
3.化学分析主要用于检测有害物质的含量以及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情况。
二.木制家具的重量测量重量测量是评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决定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
(1)重量测量应采用标准计量器具或经认可的标准砝码;
(2)重量测定的方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重量测量的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4)如发现超过规定限度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处理。
三.包装性能的测定包装性能是指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保护产品免受机械损伤的性能。
(1)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2)内装物不得外溢;
(3)封口严密;
(4)防潮防水;
(5)防震防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