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商检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出口木制工艺品检验:
1、报验:
(1)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报验申请,填写《出境人员备案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出境货物报验单》;
2、《生产企业质量手册》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
4、如为委托加工贸易方式,还需提供受托方与本企业的合同或协议;
5、其他有关材料。
(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3)企业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相关手续。
2、复验:
(1)在口岸现场接受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督抽查。
(2)经抽查到货查验时发现有问题的商品应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3、抽样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有异议的商品进行抽检并出具证书。
二、进口木质包装检疫要求进口木质包装检疫工作由口岸所在地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机关负责实施,其程序是:
1、申报进口人向进境口岸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2、查验进境口岸海关对申报内容进行核查;
3、审批海关总署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审批;
4、放行海关总署批准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