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了10月份
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1、临沂市兰山区庞大板材有限公司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杜净净;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已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但密闭不严;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临沂市兰山区利浩板材厂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王元举;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华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蒋忠;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环洁管业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周洪满;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市河东区张鑫五金铸造厂
属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赵锦峰;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市河东区玉乾阀门配件厂
属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张广乾;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丰德木业有限公司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张自德;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坤宇胶合板厂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刘开君;
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山东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属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张超;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盛世金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属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肖永山;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1、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泽睿木业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代君;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临沂万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一成;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但未规范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郯城县金马塑料复合彩印厂
属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马琳;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4、临沂市华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杨勇;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沂水天源塑业有限公司
属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田宝学;
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了监测,但原始监测记录不完整;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沂水金昊达选矿厂
属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李庆德;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属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李宗志;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沂南县源翔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属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潘兴国;
违法行为: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平邑县彬达木制品加工厂
属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窦文科;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平邑县永森木制品加工厂
属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贾翔飞;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但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费县高全木制品厂
属地:费县;
投资人:高余;
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费县恒川板材厂
属地:费县;
投资人:许永学;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莒南县华连油脂厂
属地:莒南县;
经营者:刘兴莲;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4、莒南县永翔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献庆;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5、山东信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胡德丛;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6、临沭县新宝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王绍亮;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来源:临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