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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木材与木制品类涉及产品如下:
木材与木制品类产品
排除有效期延长至年12月31日
8月7日后恢复加征25%关税
亿美元关税清单自年9月24日开始执行,加征税率为10%;年5月10起加征税率为25%;并于年8月7日做第一次排除,截止目前共排除14批;这14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原定于年8月7日到期。本次公告决定,将项商品的排除有效期延长至年12月31日,品项商品8月7日起恢复加征25%关税。
*来源: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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