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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向着环境空气质量“奔三”(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天以上)、水环境质量“冲九”(围绕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90%以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零”(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清零)的目标,日前组织开展“奔三冲九清零”专项行动,检查惠山区洛社镇苏珀尔木制品加工厂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图源:惠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据了解,惠山区洛社镇苏珀尔木制品加工厂,主要从事木制品的加工销售,其一楼建有一座底漆房、三楼建有一座底漆房和一座面漆房。
惠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其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检查发现,一楼底漆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内过滤棉安装不规范,三楼底漆房配套的水帘+过滤棉+活性炭的废气治理设施中未安装过滤棉;所有底漆房和面漆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内部堆积有较厚漆雾渣,设施处理效果较差。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惠山生态环境局已对惠山区洛社镇苏珀尔木制品加工厂立案,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9万元。
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惠山区洛社镇苏珀尔木制品加工厂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暴露出该公司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十分薄弱,在企业的环保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